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701********06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0802民初1138号
案号
(2021)晋0802执恢11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刘晋支付原告令狐正荣工程款70000元,于2021年5月15日支付20000元,6月15日前支付20000元,2021年7月15日前支付30000元。被告刘晋将上述款项汇入原告令狐正荣在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临猗农村商业银行的6215806551000323044号卡内;二、案件受理费1803元,减半收取902元,由被告刘晋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12-17
发布时间
2022-0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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