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权宝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323********28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110民初1957号 |
案号 |
(2021)冀0110执24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鹿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权宝朱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方安人工费55900元及利息(以55900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31日起按年利率3.6%计息至偿还完毕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9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1-22 |
发布时间 |
2022-0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