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关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2********55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202民初9175号 |
案号 |
(2022)皖1202执4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标、关静欠原告刘坤借款本金150000元,被告张标、关静自愿于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1年10月31日前支付40000元,剩余100000元于2022年4月30日前履行完毕,如二被告任意一期逾期支付,则原告可按剩余借款本金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二、原、被告本次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永无纠缠。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由被告张标、关静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时间 |
2022-0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