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韩仲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1026********25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382民初2350号
案号
(2022)黑0382执恢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密山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达成如下协议:被告韩仲秋偿还原告马福亭借款本金55000元及利息9240元,合计64240元。于2019年12月24日前给付32000元,于2020年12月24日前给付32120元。如韩仲秋未按时履行给付义务,则另给付利息(以尚欠借款为本金,按月息1.2分计算利息,自2019年12月24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703元由韩仲秋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密山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2-01-12
发布时间
2022-0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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