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吉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82********289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507民初7434号
案号
(2022)苏0507执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吉磊确认结欠原告张从国劳务费9700元,该款被告定于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2000元,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2000元,余款5700元定于2022年1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二、若被告王吉磊任一期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原告张从国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包括未到期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三、原、被告双方无其他纠葛。四、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张从国承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1-06
发布时间
2022-0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