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丽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231********526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黑0781民初458号
案号
(2021)黑0781执13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铁力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王丽凤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安英借款本金48,800.00元、利息16,485.00元(2018年10月6日至2021年3月26日,以48,8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百分之4.75三倍计算,利息为17,204.00元,安英请求16,485.30元,在保护范围内,四舍五入利息为16,485.00元);二、驳回安英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62.00元,公告费560.00元由王丽凤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铁力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12-09
发布时间
2022-0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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