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03********43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9民终2173号
案号
(2021)赣0982执22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撤销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2021)赣0982民初322号民事判决;二、限黄军、陈芳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卢华军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06,702元;三、驳回卢华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3,923元,由卢华军承担9,711元,由黄军、陈芳负担4,21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660元,由卢华军承担6,128元,由黄军、陈芳承担1,53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樟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12-15
发布时间
2022-0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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