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昌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5********53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733民初546号 |
案号 |
(2022)赣0733执1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会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郑昌荣归还原告刘德修借款8000元及逾期利息(自2018年3月13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刘德修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郑昌荣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会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11 |
发布时间 |
2022-0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