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艳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83********14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1004民初1807号 |
案号 |
(2022)黑1004执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三被告应连带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3000元,此款三被告自2021年11月起每月15前偿还原告1500元至2023年8月15日止;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三被告如有一期未按上述款项约定的时间及金额履行给付义务,则原告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全部款项,上述款项履行完毕后,原、被告此案纠纷就此终结,别无争议;四、案件受理费625元,减半收取计312.50元,由三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11 |
发布时间 |
2022-0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