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海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131********25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1004民初1063号
案号
(2022)黑1004执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支付原告2018年4月至2020年10月的子女抚养费45000元,被告当庭支付2000元,20213月15日前支付20000元,余款23000元于2021年12月20日前支付完毕。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2-01-19
发布时间
2022-0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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