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文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11********03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1005民初381号 |
案号 |
(2022)黑1005执恢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刘文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丁爱龙欠款9700元,并给付以9700元为基数、自2012年12月25日起至该欠款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逾期罚息利率计算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2-10 |
发布时间 |
2022-0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