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丽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921********06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黑1004民初1339号 |
案号 |
(2022)黑1004执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20年7月22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被告向原告返还定金26000元、购房款24000元、损失费10000元(包括中介费5000元、2020年7月22日至2021年8月16日被告占用资金期间的利息损失5000元),合计60000元;上述款项被告于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30000元,余款30000元被告于2021年12月31日前给付完毕;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权利义务一次性终结,再无其他争议;四、案件受理费2400元,减半收取计120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