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庄云庆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1081********02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黑1004民初1388号
案号
(2022)黑1004执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支付利息9867元(自2018年8月4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2019年1月1日止),合计109867元;此款被告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50000元,于2022年5月31日前偿还原告59867元;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就此终结,别无争议;三、如被告有一期未按照第一款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全部款项;四、案件受理费2500元,减半收取计125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2-01-12
发布时间
2022-0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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