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庄云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81********0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1004民初1388号 |
案号 |
(2022)黑1004执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支付利息9867元(自2018年8月4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2019年1月1日止),合计109867元;此款被告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50000元,于2022年5月31日前偿还原告59867元;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就此终结,别无争议;三、如被告有一期未按照第一款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全部款项;四、案件受理费2500元,减半收取计125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