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志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631********48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1002民初4033号 |
案号 |
(2021)桂1002执24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王志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市分公司理赔款42174.98元;二、王志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市分公司保险费1861.76元;三、王志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市分公司上述理赔款、保险费合计44036.74元的违约金(以44036.74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四、驳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市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9-02 |
发布时间 |
2022-0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