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敖建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711********54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704民初1299号 |
案号 |
(2022)粤0704执3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敖建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货款360174.2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给原告江门市海宏照明有限公司。驳回原告江门市海宏照明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21 |
发布时间 |
2022-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