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州华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4********45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沪0117民初503号 |
案号 |
(2022)沪0117执7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常州华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市拓天商贸有限公司共同偿付原告上海兴昕实业有限公司货款3,633,055元、逾期付款违约金250,943元、购货不足补偿款200,000元、律师费180,000元、保函费5,000元,合计4,268,998元。分别于2022年1月20日前偿付676,294元、2022年1月28日前偿付1,000,000元、2022年4月30日前偿付1,152,261元,2022年5月30日前偿付1,021,694元,2022年6月30日前偿付418,749元;二、被告常州华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市拓天商贸有限公司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应优先支付违约金,若被告常州华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市拓天商贸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原告上海兴昕实业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被告常州华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市拓天商贸有限公司加付违约金500,000元,并有权就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债权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被告莫伟华对被告常州华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市拓天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40,143元,减半收取20,071.50元,由被告常州华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市拓天商贸有限公司、莫伟华共同负担(于2022年5月30日前给付原告上海兴昕实业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2-01-30 |
发布时间 |
2022-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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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徐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00667633455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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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常州水晶城3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