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郴州开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310********173J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1002民初2087号
案号
(2022)湘1002执3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朱爱月与被告郴州开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1日,2019年2月28日、2019年3月1日及2019年3月5日签订的《购货预收(付)款协议书》;二、被告郴州开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朱爱月返还充值款437000元,支付消费提成117448.84元(暂计至2021年5月30日),后续消费提成以年利率15.4%继续计算至全部充值购货款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朱爱月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郴州开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95元,由原告朱爱月负担674元,被告郴州开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42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2-01-12
发布时间
2022-0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康克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1000338438173J
登记机关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29号天一名邸16楼16A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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