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付显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1021********80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1002民初3360号 |
案号 |
(2022)湘1002执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付显芬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行信用卡欠款本金128674.14元,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付显芬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行信用卡欠款利息12963.42元(暂计至2019年2月14日,此后利息按照协议计算至清偿之日止),违约金3404.76元,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三、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1810元,由被告付显芬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