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惠东县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3********190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104民初41833号 |
案号 |
(2022)粤0104执64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23331元;2、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180元,财产保全费200元;4、若被申请执行人未能履行该上述执行事项,恳请贵院将被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并对限制其进行高消费行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2-17 |
发布时间 |
2022-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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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正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323091790190L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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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惠东县稔山镇船澳村委和联丰村委亚婆角古塘地段合正东部湾65栋1层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