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102********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102民初2486号 |
案号 |
(2021)豫1102执20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2021年10月1日之前李明一次性偿还史大伟20000元。二、诉讼费由史大伟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诉讼费150元,由原告史大伟承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2-16 |
发布时间 |
2022-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