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段俊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323********242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6民初6730号
案号
(2021)鲁1602执40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宋永波、段俊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山东翔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101129.64元及违约金(截至2020年5月25日为103087.84元,并以101129.64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二、被申请人王猛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申请人山东翔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5261元,由申请人山东翔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1200元,被申请人宋永波、段俊丽、王猛负担406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12-08
发布时间
2022-0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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