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邹平县德利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0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902民初1519号 |
案号 |
(2019)鲁0902执20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华义玉米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截止至2019年2月21日的利息、罚息、复利2373893.01元;二、被告山东华义玉米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2月21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以10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三、被告邹平德利科技板材有限公司、邹平县德利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张传义、伏滨、高宽对上述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邹平德利科技板材有限公司、邹平县德利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张传义、伏滨、高宽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华义玉米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48021.68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山东华义玉米科技有限公司、邹平德利科技板材有限公司、邹平县德利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张传义、伏滨、高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9-04 |
发布时间 |
2020-04-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高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62669061106XT |
登记机关 |
滨州市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邹平县城黄山三路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