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苗伟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434********37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434刑初55号 |
案号 |
(2022)冀0434执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人苗伟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责令退赔人民币2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2-01-18 |
发布时间 |
2022-0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