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文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326********197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133民初2556号
案号
(2022)冀0133执1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赵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浩亮、张梦叶于2020年1月15日前偿清借款本金499999.7元及利息48945.05元(利息截止到2019年1月23日),2019年1月23日之后的利息按年利率15.6%支付至借款本金偿清之日止;二、被告张文海、黑金辉对被告王浩亮、张梦叶上述借款在最高限额5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其他事宜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4645元,由四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赵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2-01-11
发布时间
2022-0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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