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房仁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522********4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1005刑初9号 |
案号 |
(2021)黑1005执8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房仁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二、责令被告人房仁峰退赔被害人韩加军损失人民币24.8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时间 |
2022-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