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福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05********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1004民初972号 |
案号 |
(2022)黑1004执1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第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劳务费63000元。并支付自2017年11月23日至2019年8月19日逾期付款损失5189元,2019年8月20日后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第二被告给付完毕为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2-08 |
发布时间 |
2022-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