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季明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28********29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津0106民初6989号 |
案号 |
(2021)津0106执52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季明冉于2021年11月30日前给付原告向雄115000元;二、如被告季明冉未按期给付上述款项,被告季明冉需向原告向雄支付违约金2251元;三、各方别无其他争议,本案纠纷一次性解决;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251元,由原告向雄自愿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12-27 |
发布时间 |
2022-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