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81********00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602民初3892号 |
案号 |
(2021)皖1602执74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截止到2021年4月23日被告田旭共欠原告颜前想货款25000元。被告田旭承诺分十期偿还。第一期被告田旭承诺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给原告2500元。第二期被告田旭承诺于2021年7月30日前偿第2页还给原告2500元。第三期被告田旭承诺于2021年8月30日前偿还给原告2500元。第四期被告田旭承诺于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给原告2500元。第五期被告田旭承诺于2021年10月30日前偿还给原告2500元。第六期被告田旭承诺于2021年11月30日前偿还给原告2500元。第七期被告田旭承诺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给原告2500元。第八期被告田旭承诺于2022年1月30日前偿还给原告2500元。第九期被告田旭承诺于2022年2月28日前偿还给原告2500元。第十期被告田旭承诺于2022年3月30日前偿还给原告2500元。被告田旭如有任意一期未按期足额偿还,原告颜前想有权就尚未偿还的全部款项立即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17元,减半收取258.5元,由田旭承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2-09 |
发布时间 |
2022-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