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523********25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0523民初340号
案号
(2022)湘0523执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邵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准许原告唐超与被告吕健怡离婚;二、婚生女吕苑棋由被告吕健怡抚养,原告唐超自2018年开始支付小孩抚养费每年5767元给被告吕健怡,在每年的12月30日前付清,至子女年满18周岁时止;本案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唐超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邵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2-01-04
发布时间
2022-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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