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南省兆亮电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303********726U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0381民初62号
案号
(2022)湘0381执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湘乡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原告湘潭市齐鑫菱瑞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省兆亮电镀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5日签订的《湖南省兆亮电镀有限公司电镀工业中心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于2019年7月1日解除;二、被告湖南省兆亮电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湘潭市齐鑫菱瑞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金130万元、保证金40万元;三、被告湖南省兆亮电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湘潭市齐鑫菱瑞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共计114,065.52元;四、驳回原告湘潭市齐鑫菱瑞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7,911.53元,由原告湘潭市齐鑫菱瑞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6,306.14元,由被告湖南省兆亮电镀有限公司负担21,605.3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湘乡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2-01-04
发布时间
2022-02-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谢习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381696237726U
登记机关
湘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引凤路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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