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延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921********17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921民初67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黑0921执3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勃利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韩延发给付原告勃利县惠民彩钢复合板厂材料款人民币45969.00元。案件受理费949.23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勃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2-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