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钱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112********06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05民初4066号
案号
(2021)苏0505执40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钱伟确认结欠原告王寿桢80万元,该款被告钱伟应于2021年9月17日前支付给原告。二、如被告钱伟未能按约支付上述款项,则还应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未付款项为基数,以lpr四倍为标准,自2021年9月17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三、原告王寿桢与被告钱伟、李芳一次性解决纠纷,被告钱伟支付上述款项后,双方再无其他纠葛。四、案件受理费11800元,减半收取59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0900元,由原告王寿桢负担。上述款项请直接支付至原告指定账户:开户名:王寿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新区狮山路支行;账号:6212261102010793100。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1-03
发布时间
2022-0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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