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建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3023********6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103民初7508号 |
案号 |
(2022)湘0103执3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邓建华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湖南中恩源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尚欠的货款本金16586元,并按照年利率3.85%的标准支付该款自2020年3月2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产生的逾期利息;二、驳回原告湖南中恩源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求请求。如果被告邓建华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42元,减半收取121元,由被告邓建华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11 |
发布时间 |
2022-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