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俞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222********3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208民初981号 |
案号 |
(2022)皖0208执恢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俞杰向梅务宝支付125000元。具体支付方式:俞杰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5000元,剩余款项俞杰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共计12个月)每月28日前支付10000元。二、若俞杰任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梅务宝有权就全部剩余债权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154760元扣除已经实际支付款项。三、梅务宝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38元,由俞杰负担。该款梅务宝已垫付,俞杰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给梅务宝。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26 |
发布时间 |
2022-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