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灿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1202********04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304民初1310号
案号
(2022)湘0304执3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吴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湖南天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服务费4649.76元;二、驳回湖南天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吴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2-02-09
发布时间
2022-03-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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