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邹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502********46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923民初750号
案号
(2022)赣0923执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高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邹峰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所欠货款17,753.8元并支付自2021年3月17日起至全部货款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给原告晏小强。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高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1-04
发布时间
2022-03-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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