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强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621********48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津0319民初4863号 |
案号 |
(2022)津0116执3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汪强宏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剩余贷款本金8856.2元及自2018.10.22-2019.12.22的利息1589.1元;二、被告汪强宏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74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2-01-06 |
发布时间 |
2022-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