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评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801********11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8民终1588号 |
案号 |
(2021)云2801执17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审改判。一、曾维智、谢兴无、王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项2789218.19元;二、曾维智、谢兴无、王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76000元;一二审案件受理费16257元由曾维智、谢兴无、王评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