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严太年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105********06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1102民初3280号
案号
(2021)桂1102执26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截止2019年11月26日止,被告严太年尚欠原告莫婉宁本金500000元,利息150000元,合计650000元。定于2020年5月30日归还150000元利息;2020年12月30日归还100000元;2021年5月30日归还100000元;2021年12月30日归还100000元;2022年5月30日归还100000元;2022年12月30日归还100000元。二、被告严太年若有任意一期不按上述时间还款,原告莫婉宁可就尚欠的本金申请强制执行,并按尚欠金额的年利率10%计算利息至清偿之日止。本案受理费13133元,减半收取656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严太年承担。于2019年12月15日前归还原告莫婉宁。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1-10
发布时间
2022-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