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汨罗市中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306********130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681民再6号
案号
(2021)湘0681执21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汨罗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本院(2016)湘0681民初302号民事判决;二、汨罗市中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何时跃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李新辉借款本金1,268,563元及资金占用利息5,213元(后段资金占用利息以1,268,563元为本金,年利率6%为基准计算自2016年3月3日至2019年8月19日;以1,268,563元为本金,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准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清偿之日的资金占用利息);三、姜俊对上述第二项确定的汨罗市中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何时跃应承担的履行义务中不能清偿部分在183,307元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四、驳回李新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648元,由汨罗市中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何时跃共同负担16,264元,由李新辉负担16,38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汨罗市中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何时跃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汨罗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12-13
发布时间
2022-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何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6817968931304
登记机关
汨罗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汨罗市罗城路(教委办公楼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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