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国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121********297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102民初9839号
案号
(2021)鲁1102执49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孙国磊于2021年11月17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赵慧芳2021年拖欠的剩余房租、物业费、水电等费用共计105500元,并将上述款项打款至原告指定的的建设银行账户(账号:62153403002****0619,开户行:建设银行日照营业部,开户名:赵慧芳)中;二、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位于日照市东港区枣庄路南小庄安置区东沿街二楼、三楼的涉案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协商于2021年12月17日解除;三、被告孙国磊于2021年12月18日前将涉案租赁房屋返还给原告赵慧芳;四、案件受理费2410元,减半收取1205元,保全费1070元、保全保险费300元,均由被告孙国磊自愿负担,因原告方已经支付,被告于2021年11月17日前将以上费用一并打入本协议第一条原告指定的账户中。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12-14
发布时间
2022-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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