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省正赫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11********K55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183民初3742号 |
案号 |
(2022)冀0183执1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河南省正赫商贸有限公司、华贯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侯会强货款25539元及利息。(自2021年10月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货款市场报价年利率计算至执行完毕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8元,减半收取219元,由被告河南省正赫商贸有限公司、华贯东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华贯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0MA3X5LK55C |
登记机关 |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井冈山路康馨花园2#楼2幢2层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