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02********31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203民初6343号 |
案号 |
(2022)皖1203执1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坤于2022年1月16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柳保胜货款45350元,上述款项支付至原告柳保胜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颍河东路分理处,卡号6228482298752729770的账户中;二、如被告刘坤未按期履行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原告柳保胜可就下欠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柳保胜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原告柳保胜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18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