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421********31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黑8101刑初107号
案号
(2022)黑8101执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宝泉岭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于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7月2日起至2026年9月1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向本院一次性缴纳)。二、责令被告人于洋退赔被害人谭战帮、邓秀英人民币二十七万九千五百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宝泉岭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2-01-04
发布时间
2022-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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