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项云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26********52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382民初1861号 |
案号 |
(2022)黑0382执1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密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姜振宝、孙闫给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密山市支行借款本金99999.99元及利息44889.06元(利息截止至2021年3月2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付清;二、被告姜振宝、孙闫从2021年3月3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借款本金99999.99元,年利率13%给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密山市支行利息,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付清;三、被告郑文有、项云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密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时间 |
2022-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