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1124********51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103民初3060号 |
案号 |
(2022)湘0103执4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陈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湖南福虎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和代付运费共130937.06元;二、被告陈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湖南福虎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0483.86元和后续违约金(以130937.06元为基数,从2021年5月27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三、驳回原告湖南福虎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560元,减半收取1780元,由被告陈宇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陈宇直接支付给原告湖南福虎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14 |
发布时间 |
2022-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