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祖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426********4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426民初688号 |
案号 |
(2022)赣0426执恢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德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祖伟向原告田婷偿还借款111975元,该款被告于2021年6月15日前向原告偿还20000元;于2021年7月15日前偿还10000元;于2021年8月15日前偿还10000元;于2021年9月15日前偿还10000元;于2021年10月15日前偿还10000元;于2021年11月15日前偿还10000元;于2021年12月15日前偿还10000元;于2022年1月15日前偿还10000元;于2022年2月15日前偿还10000元;余款11975元被告于2022年3月15日前向原告清偿;二、如果被告王祖伟未按期向原告田婷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就被告剩余部分未还款项就逾期之日要求全部清偿;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其他无异议。案件受理费1269.75元,由被告王祖伟承担,此款被告于2021年6月15日前直接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德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2-28 |
发布时间 |
2022-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