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638********45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冀0684刑初228号
案号
(2022)冀0684执6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唐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2月17日起至2022年6月16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唐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赔被害人吴立伟经济损失人民币936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2-01-27
发布时间
2022-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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