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01********03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1702民初5109号
案号
(2021)豫1702执70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超同意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原告张红收支付欠款1460元。上述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张超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12-27
发布时间
2022-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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