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郝丰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26********55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382民初1620号 |
案号 |
(2022)黑0382执4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密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郝丰亮、李学芹给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密山市支行借款本金169196.00元及利息(截止2021年4月21日,利息为101760.54元;从2021年4月22日起,按年利率10.14%计息,至借款本金还清时止),于2021年12月30日前给付借款本金40000.00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给付借款本金40000.00元,于2023年12月30日前给付借款本金40000.00元,于2024年12月30日前给付借款本金49196.00元及利息(截止2021年4月21日,利息为101760.54元;从2021年4月22日起,按年利率10.14%计息,至借款本金还清时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密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24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